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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状告营销号,一场教科书式的维权大战

2021-01-28 10:17:49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微博称,高晓松胜诉新浪微博、王晓岱、八卦一姐名誉权纠纷案。此案的判决书尚未公布,但根据海淀区法院发布的微博,好人赢,坏人输,清脆,堪称企业精准营销维权的教科书式案例。

本案事实如下:2016年7月,微博账号“王晓岱”、“八卦一姐”发布微博称高晓松与郑爽恋爱。高晓松得知高晓松恋爱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新浪微博平台公司、“王晓岱”账户持有人和“八卦一姐”账户持有人告上法庭,并要求王晓岱和八卦一姐分别赔偿律师费、公证费和精神损失费23万元以上(合计46万元)。

  

  经审理,海淀区法院作出如下判决:王晓岱、八卦一杰构成侵犯名誉权罪,判处王晓岱赔礼道歉15天,赔偿律师费、公证费、精神损失费7.5万元,判处八卦一杰赔礼道歉15天,赔偿律师费、公证费、精神损失费45000元。

从案件的发生,到诉讼中的对峙,再到终审判决,这个案件非常经典-

1。互联网不是海盗湾

比尔·盖茨说:“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

中国网民把这句话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彬彬有礼的人可以在网易评论中说出各种各样的难事。没有其他原因。每个人都认为无论我在网上做什么,都没人能发现。

营销数字也迎合了这一趋势,销售色情、暴力、谣言,并以不守规矩和无限的轶事吸引人们的注意。几乎每天都有传言说“他”已经死了。至于明星出轨的传闻,在营销人士看来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本案的判决告诉我们,互联网不是海盗湾,你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言,但如果你的话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对不起,请承担侵权责任!

2。名人也享有名誉权

很多人认为普通人都有隐私权和名誉权,明星很抢眼,那怎么说他们侵犯了隐私权和名誉权呢?

当事人可以放弃权利,他人不得侵犯。有的明星忍气吞声,甚至与其他明星同行。这是他们对自己隐私和名誉的放弃。但如果明星当真,明星不仅有名誉权,而且有严重的侵权后果。

在知识经济时代,我们将看到更多的知识网络名人的出现。这些人依靠自己的专业能力来获得关注,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如果有人认为他们的权力不值得尊重,他们需要感受法律的力量。

  3,不要对美女发牢骚,

  出事后,有人吐槽:“高晓松,你很丑,你可以偷笑,郑双才有权感到受伤!”有些人根据外貌把人分为三、六、九等。长得好看的人受到优待,长得丑的人受到嘲笑。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晓松、郑爽也是。

4。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很多名人被侵权后,往往忍气吞声,甚至借机炒作,但高晓松没有,有了高晓松的影响力,他其实可以通过关系解决问题,但高晓松没有,值得肯定的是,我们应该坚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5。对于侵犯网络名誉权的行为,律师费、公证费由败诉方承担,一般情况下,公证费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原告、被告自己承担,导致一些人雇不起律师律师打官司,也是很多人被侵权后只盼洋洋叹息的重要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网络侵权等案件中